[临渭教育] 渭南市临渭区育红初级中学2025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我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向阳中心校组织,学校实施,采取网上登记及审核的方式进行。
民生路以东,北门巷、南门巷以西,滨河大道以南,华山大街以北;沋河以东,新连霍高速(南北走向)以西,华山大街以南,新连霍高速(东西走向)以北;310国道以东的所有村组。
(一)报名方式
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家长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登录报名,实现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录取工作“一网通办”。
(二)时间安排
(三)入学条件
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为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选报类型
1.户籍类:指学生具有临渭区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学区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其中“房户不一致”细分为户籍类和房产类,“其他”细分为经营类和务工类。
2.随迁子女类:学生户籍在临渭区外,但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居住、经商、务工的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分为三种情况: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每种情况中均包含房产类、居住证类、经营类、务工类四种类别。
温馨提示:非渭南市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如在临渭区参加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中考当年8月31日,初中连续学籍在临渭区满3年且从临渭区初中学校毕业,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城两区(临渭区、高新区)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渭南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3.政策准入类(线下报名审核):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五)分类说明及资料要求
户籍类别 | 报名入口 | 报名类别 | 资料清单 |
户籍类 | 房户一致 | 房户一致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均在学区(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 准备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房户不一致 | 户籍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屋产权,但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均在学区。 | 准备户口簿(集体户籍学生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落户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一年,并提供2025年6月—8月期间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 |
房产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但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不在学区的临渭户籍学生(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 准备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
其他 | 经营类: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在学区也无房产,但监护人在学区经商的临渭户籍学生。 | 准备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
务工类: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在学区也无房产,但监护人在学区居住、区内务工的临渭户籍学生。 | 准备①户口簿;②务工合同;③租住证明。 | ||
随迁子女类 | 跨省随迁 省内跨市随迁 市内跨县区随迁 | 房产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 准备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居住证类:指随迁子女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的居住证。 | 准备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③无房证明(2025年6月—8月期间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 ||
经营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 | 准备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
务工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居住、区内务工,无学区内房产、居住证、营业执照。 | 准备①户口簿;②务工合同;③租住证明。 | ||
注: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5年6月30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一年。 |
1.录取办法
按照政策准入、房户一致、户籍、房产、居住证、经营、务工类的先后顺序录取,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下一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未被录取学生由各中心校统筹安排。因参加区外学校报名或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返回临渭报名的学生,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积分排序办法
(1)“居住证类”根据学生监护人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监护人缴纳临渭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
(2)“经营类”根据学生监护人在学区内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
(3)“务工类”根据监护人务工时间(以务工合同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租房时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工资流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在城区小学就读每学期积1分,由毕业小学向家长提供学生学籍卡信息。
1.请各位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渭南市临渭区育红初级中学,有关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期间,学校设立咨询点,在工作日提供政策解答与报名指导服务。
现场咨询:西安路小学咨询点(向阳中心校)
育红初中咨询点(学校值班领导)
3.家长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学校招生电话:19992361926咨询,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渭南市临渭区育红初级中学,未尽事宜按照区教体局相关要求执行。
附链接:
1.临渭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问题
https://mp.weixin.qq.com/s/yBZwA-7MlSTjPsrNVLdKKw
2.临渭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操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