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实验初级中学共同体学校(南京路初级中学)招生公告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临渭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持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学区范围
临渭区杜桥街道办事处:杜化路以东,前进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东风大街以北的辖区内,(包含:车雷村一、二、三、四组,五里铺村一、二、三、四、五、六、七组)。
三、报名方式
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家长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登录报名,实现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录取工作“一网通办”。
四、入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为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我校学区内学生选报类型
1.户籍类:指学生具有临渭区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我校学区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其中“房户不一致”细分为户籍类和房产类,“其他”细分为经营类和务工类。具体分类说明及资料要求如下:
随迁子女类:学生户籍在临渭区外,但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居住、经商、务工的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分为三种情况: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每种情况中均包含房产类、居住证类、经营类、务工类四种类别。具体分类说明及资料要求如下:
(三)特别提示:
1.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5年6月30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一年。
2.空户、挂户学生:该类户籍不作为入学条件,家长根据其他入学条件报名。
3.非渭南市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如在临渭区参加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中考当年8月31日,初中连续学籍在临渭区满3年且从临渭区初中学校毕业,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城两区(临渭区、高新区)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渭南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五、招录办法
按照政策准入、房户一致、户籍、房产、居住证、经营、务工类的先后顺序录取,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下一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未被录取学生由杜桥中心校统筹安排。因参加区外学校报名或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返回临渭报名的学生,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13日—7月14日)
学校宣传招生政策与实施办法,为学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学生家长根据不同类别提前准备报名资料。
(二)招生阶段(7月15日—8月5日)
七、咨询电话
张老师15399315633
尹老师15389131993
梅老师1839136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