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111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渭南达尔星商贸有限公司等市111家场主体(名单附后):
本局于2026年2月2日依法对渭南达尔星商贸有限公司等111家市场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渭南达尔星商贸有限公司等111家市场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渭南达尔星商贸有限公司等111家市场主体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华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华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渭南市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来源: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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