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在陕西被抓!
近日,白河县公安局冷水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4月下旬,冷水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排查工作中,获悉辖区村民罗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线索。获此情况后,冷水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民警开展核查工作,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及藏匿地点。
民警依法对罗某某家中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土枪1支、火铳1把。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涉案物品均符合枪支认定标准,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
5月19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祖传枪”“自制枪”“土枪火铳”均非合法藏品,一经查获,必追刑责。切勿心存侥幸,私藏枪支不仅危及自身及家人安全,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枪支管理法律法规,主动自查自纠,若家中存有非法枪支、弹药,务必及时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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