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调整"商转公"贷款期限 最长可达30年
近期,我市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明确"商转公"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可达30年。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减轻缴存职工的还款压力,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调整“商转公”贷款,靶向解决群众需求
新规取消“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贷剩余年限的(与原商贷剩余年限挂钩)限制,"商转公"贷款在期限设置上更加灵活,更具弹性。政策明确规定,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达30年,同时还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二是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职工的实际还款能力,灵活规划还款周期,降低月供负担,保障生活品质。

取消最低月还款限制,提升普惠效能
月还款额调整为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体现政策的稳健性和人性化。

取消提前还款次数,增频次降成本
新政明确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前部分还款,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这为资金充裕的职工提供了更多还款自主权,提高还款的便利性和弹性,节省利息支出。
此次"商转公"贷款政策的优化调整,同时还同步优化两项配套措施,旨在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切实降低购房成本,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来源: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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