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渭南一烘焙坊被处罚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部分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大荔县爱拉屋烘焙坊抽检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的蛋糕胚,经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产品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该批次蛋糕胚共计生产1.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来源:大荔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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