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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4人因散布网络谣言被处罚


今年以来,渭南公安机关依托“净网--2025”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抵制网络谣言的浓厚氛围和清朗网络空间,推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理念深入人心。现公布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01

薛某被诽谤案

2025年1月,张某在微信群内发布“薛某夫妇经营的育婴店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其妻子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网络谣言,误导部分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02

韩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5年1月,韩某某醉酒后为寻求刺激,故意通过拨打110报警平台谎称:“韩城市某小区门口有人杀人”。其虚构事实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03

范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5年4月,范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为吸引流量,发布“两名女童走失后下落不明”的网络谣言,误导部分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04

曹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5年10月,曹某某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发布视频称“陕西旬阳一新郎因2万下车费跳河”,其发布内容与该事件官方发布的通报不符,属于不实信息,误导部分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关注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每个“指尖”的力量,让我们学会在转发前多一次求证,在评论时多一分理性,在遇谣时多一分担当,携手让谣言失去滋生的温床。



来源:渭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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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建国 LV11 知府
    2楼
    坚决打击,彻底治理
    11-25 15:31 ·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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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凤玲 LV12 昭仪
    3楼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11-25 16:13 ·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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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缘归梦 LV17 皇后
    4楼
    不信谣不传谣!   
    11-25 16:13 ·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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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阳多美好 LV12 按察使
    5楼
    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11-25 16:16 ·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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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阳多美好 LV12 按察使
    6楼
    不传谣不信谣
    11-25 16:16 · 陕西
    回复
  • 夕阳多美好 LV12 按察使
    7楼
    不传谣不信谣
    11-25 16:17 · 陕西
    回复
  • 夕阳多美好 LV12 按察使
    8楼
    不传谣不信谣
    11-25 16:17 · 陕西
    回复
  • 监狱长
    9楼
    不信谣不传谣!
    11-25 16:24 · 陕西
    回复
  • wn100 LV11 知府
    10楼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11-25 17:04 ·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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