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券或者部分债权得以受偿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支付赏金。悬赏公告如下:
贺超,男,汉族,1980年7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052219800724****,居住地:陕西省潼关县太要镇老虎城村七组。
执行案号:(2025)陕0522执155号
执行标的:40000元
悬赏事项:协助潼关县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贺超名下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后,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
悬赏举报电话:0913-3826690(祁法官)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起一年。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悬赏即告终结。
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贺磊,男,汉族,1992年3月1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052219920319****,悬赏事项:协助潼关县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贺磊名下其他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悬赏金: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后,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起一年。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悬赏即告终结。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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