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的交通法来看,我们普通人很难做到去判定这个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我先来说一说这起事故的经过:我驾驶机动车于道路右侧临停,车上下人。从下车到相撞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我还在主驾驶坐着,打的右转向灯。被后方来的一辆脚蹬三轮车撞了上来,导致三轮车翻车,车上坐有一名9岁的儿童。双向车道,那么宽,你非要撞到我的新车(才买一个月),对方称是有人別她的车。不知道你的脚蹬三轮车车速有多么快,撞过来直接翻车。完了,我让报警,对方还不让说是私了,(说这是她的责任,我的车没动,我应该给我赔偿)这段话我都有录音,为了不那么麻烦。等他的家里人来谈赔偿的事。然后等来的确实胡搅蛮缠,不认账。最后没办法,出于无奈,我只能选择报警,截止到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5天的时间。当事人一直不露面,留的电话也一直打不通,属于关机状态。而让所谓的委托人来商量次事,没有任何委托书,也没有任何资料。所谓的委托人现在是在对事情经过不了解的情况下,乱说一通不认账,对这件事情也是不愿意承担责任,也不愿意付任何赔偿。对次,大家有什么看法?后续,我会对交警处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再做进一步了解。这几天一直为了这个事情,跑前跑后的去交警队咨询,询问。询问和沟通的结果是这样,对方愿意承认责任但不愿意承认任何费用,9岁孩子看病的费用让我出保险。我自己修车的钱让保险公司给我报,剩下的让我自己补贴。那么我再想请问一下,这件事情的主次责任分清了吗?公平吗?公正呢?全程都有录音。(原标题: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责任该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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